哈密办事大臣、帮办大臣
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哈密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掌哈密的屯政与粮储事务。实际上地方各项事务均由其管理。属官有印房章京、骁骑校、笔帖式等。
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哈密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掌哈密的屯政与粮储事务。实际上地方各项事务均由其管理。属官有印房章京、骁骑校、笔帖式等。
见“商部左侍郎”。
政区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都城称京师,辖大兴、宛平、通县、良乡、固安、永清、安次(东安)、香河、三河、霸县、涿县、蓟县、昌平、武清、宝坻、顺义、密云、怀柔、房山、
官名。见“司仆寺”。
爵位。君主颁与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商周皆置。据《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战国秦置二十等爵,秦及西汉沿之。西汉
1、君主和臣子的合称,即主和臣。贾谊《新书·礼篇》:“主臣,礼之正也。”2、或谓臣对君的“惶恐”之词,或谓主管群臣。《史记·陈丞相世家》:“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注:“《集解》张
官名。①宋、金“兵马钤辖”简称。②金朝钤辖司主要职官,正六品,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隶武卫军都指挥使司。官名。宋徽宗崇宁年间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置副总管、钤辖各一员,掌总治军旅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
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1909)修订,增额外军官等,计十四级。如司务长、技士长等均属之,阶正八品。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亦称“西南面都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府”。治丰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掌镇抚西京道西部。统领丰、云内、宁边、东胜、金肃等州、河清军及涅刺、乌古涅刺、涅刺越兀、梅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名。即“江西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