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同知留守事

同知留守事

官名。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品位在留守下,为该司副贰长官,正四品,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猜你喜欢

  • 钦天监左监副

    见钦天监监副”。

  • 出家功德司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 一。掌管度僧出家。与住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有言过处六、承旨六。

  • 知院事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 记过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 征庸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 判州

    官名。宋朝使相、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东宫三师者,即二品以上官,出领州、府,则为判州、判府。三品及三品以下官,出领州、府,则为知州、知府。

  • 卫尉府

    官署名。南齐置,掌宫城管钥。其长官称丞。见《南齐书·百官志》。

  • 督捕左右理事官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 谘议局

    官署名。清朝末年各省置谘议局,由人民选举议员,参议省政,为省议会的预备。见《清史稿·职官六·资政院》。

  • 小选院

    宋朝吏部侍郎铨别称。《宋史·职官三》:吏部“旧制有三司,尚书主其一,侍郎二员各主其一,分铨注拟事”,其后“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于中书,而小选院既不复置,本曹但掌京朝官叙服章、申请摄官、讣吊祠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