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储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副主官,员额二人,秩正三品。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副主官,员额二人,秩正三品。
官名。即“治书执法”,见该条。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此缺有广东之崖册、感恩、昌化、陵水等县,广西之百色、太平、宁明、明江、镇安、泗城、凌云、西隆、西林等府、厅、册、县及忠册、河池等数十杂职。属于边俸缺,有政绩而无过失者,照例三年升擢,
官署名。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置,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下设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客省使、副使等职。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同年罢。
见“卿监”。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爵名。汉武帝所制武功爵的第三级。《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集解》瓒曰:“《茂陵中书》有武功爵:一级曰选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