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总领所简称。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宝通礼》成书,始改开元礼科为开宝通礼科,为诸科之一。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哲宗元祐六年(1091)复置,绍圣元年(1094)又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
官名。明朝置,均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行都司定制四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正三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官名。又称“搜检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掌督率搜役搜检士子,以防夹带。
官名。西汉置掌故,属太常,秩百石。又有文学掌故、太史掌故、治礼掌故等。掌礼乐制度等典章故事,备谘询。武帝时,丞相公孙弘请置博士弟子,一岁皆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又择文学掌故补郡属曹史。后遂为定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于五军都督府置。设左、右参军,掌参谋军务。后革。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顺治(1644—1661)中设,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四十七年(1708)设满、汉各一人,由京、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督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正四品。唐沿置为正四品上文散官。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976—984)初改正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1080)置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六部侍郎,从三品。哲宗元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