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牺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掌供祭祀所用的牲畜。下设司牺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掌供祭祀所用的牲畜。下设司牺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等职。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北院都部署,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七品下,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武则天时废。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宫廷供奉机构。清置,属内务府。掌备办宫内饮食及典礼筵宴、赐茶等事务。设管理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尚茶及主事、笔帖式等员。所属有膳房、茶房、肉房及乾肉库。膳房、
官名。相传尧舜时立弃为此官。周朝沿置。掌农事。《史记·周本纪》: “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韦昭注: “农师,上士也。”官名。农
官名。南宋高宗时,国史院置,以内侍省官充任,掌国史院杂务。
监察院设监察委员,负责监察弹劾。参看“监察院”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见该条。
官僚属吏。《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郑玄注: “官属,谓六官其属各六十。”属吏、下属官吏。《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注:“官属,谓六官其属。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