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亦称 “奏事官”。额设六人,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掌传递外廷章奏。
秦及西汉初属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又属大行令,为行人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后罢。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令之副,佐令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的官吏、使臣。见《汉
即长大夫,执政官长。《诗经·小雅·雨元正》: “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
武官名。辽置, 见“中军都统所”。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诸房各设二人,比五品敕吏。
官名,掌护从,居则宿卫,守护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后汉书·刘玄传》:“遣中黄门从官奉迎迁都。”
官名。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中都国子监亦置。初各三人,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国子监十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为低级武职,偏裨之将。《新五代史·康怀英传》:“事朱瑾为牙将。”
见“通进银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