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秦置。守塞小吏。《吕氏春秋·当赏》:“秦小主夫人用奄变,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上。公子连亡在魏,闻之,欲入,因群臣与民从郑所之塞。右主然守塞,弗入。”陈奇猷注:“‘右主’,当是官爵之名。秦
官署名。宋代官府,设四司六局,掌管备办筵席,专管供应果品的称果子局。见宋朝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四司六局》、吴自牧《梦梁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见“鸿胪寺左寺丞”。
官名。金朝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宣徽院事下。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复置二人,正四品,位签宣徽院事下。官名。金置,为宣徽院副长官,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与使等共掌朝会、燕享、殿
官名。北周置。掌延纳王言,出宣帝命。一说为天官府属官。下设宣纳上士、宣纳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天官府,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卫玄传》:“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附于高审厅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置检察
即“刑部左厅”。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丞。主管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掌诸郡在京师之邸。有丞。初属少府,后属中尉,再后属大鸿胪。见《汉书·百官公卿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见“尚酝局”。
《周礼》称王后宫内任职的卿大夫、士。《天官·阍人》: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贾公彦疏: “内命夫,卿大夫、士在宫中者,谓若宫正所掌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