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局
官署名。负责审讯。清朝后期,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审局。
非正式审讯机关。清末,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由督抚派委侯补官员审讯,此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发审局。
官署名。负责审讯。清朝后期,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审局。
非正式审讯机关。清末,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由督抚派委侯补官员审讯,此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发审局。
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秩正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上,称推策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巡缉狱囚之事。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
官吏的泛称。《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曰陷而后恭,道将何为。”《三国志·吴书·步骘传》:“至于今日,官寮多阙,虽有大臣,复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
官名。清末军谘府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置。额设二员,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特简。主掌军谘府,秉承诏命,襄赞军谋。清亡,民国改称参谋总长。
官署名。辽南面官。掌巡捕盗贼。设巡逻使等职。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中京巡逻使,属南面京官。开泰间耶律古昱曾任此职。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山虞置,掌山林之禁令,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山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俗称局子,掌警巡捕盗,维护社会治安等。
秘书少监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