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赞大臣
官名。①清朝派往新疆、蒙古地区的驻札大臣。雍正九年(1731)以后陆续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办理军政。由特者简派。②清制,凡出征之将军亦往往派参赞大臣,以分统军队。
官名。清朝制度,在总统伊犁、新疆、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的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政,地位略次于将军。凡临时出征的统帅将军,其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务,分统军队。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①清朝派往新疆、蒙古地区的驻札大臣。雍正九年(1731)以后陆续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办理军政。由特者简派。②清制,凡出征之将军亦往往派参赞大臣,以分统军队。
官名。清朝制度,在总统伊犁、新疆、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的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政,地位略次于将军。凡临时出征的统帅将军,其下设参赞大臣,协理军务,分统军队。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置,掌以经史教授皇孙。官名。宋淳熙中置,见“资善堂”。
周朝诸侯依时朝见天子的制度。《论语·先进》: “宗庙之事,如会同。”《周礼·春官·大宗伯》:“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官署名。元朝宣政院派出机构,掌佛教寺院、僧侣。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立于杭州,后罢。仁宗延祐五年(1318)又立于杭州,设官八员,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顺帝元统二年(1334),复立于杭州
官名。即光禄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卿。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十四阶第六阶,从四品。官名。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六品官五十九人,分辖四十三中营。后藏设六品官十七人,分辖十四中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前藏共五十九人,分驻
官名。明朝京营置。永乐二十二年(1424)京军三大营各于提督内臣、武臣之下设掌号头官二人。由兵部于都指挥、指挥内推选。嘉靖二十九年(1550) 于三大营分设大号头官一人,由兵部推选; 监枪号头官一人,
官名。金置,为太医院的佐官,秩从六品。
官名合称。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初置,各一人,从二品,位十二卫大将军上,为每卫最高长官。宋朝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为从二品,余为从三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