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参议

参议

官名。宋朝设有参议官,或名“参议军事”。为都督、制置使、招讨使、宣抚使、安抚使、镇抚使等属官,参预军事谋划,地位低于参谋官。又,南宋初年修政局等亦有参议官。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中书省置参议中书省事,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秩正四品,典掌左、右司文牍,总辖六部事务。其官署曰参议府。明朝始称“参议”,并分左、右,设于布政使司及通政使司。属布政使司者从四品,因事而设,各省员额不等,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属通政使司者,左、右各一员,正五品,佐通政使受理四方章奏。清初明沿制,然属布政使司者仅作为道员兼衔,由科道官补授者为参议道,至乾隆十八年(1753)裁。属通政使司者,初分左、右,乾隆十三年改左参议为参议,满、汉各一人,裁右参议。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1659)并定为正五品,职掌同明。清末改革官制,于新设之内阁法制院、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盐政院、弼德院等机构设左、右参议(或参议),位左、右丞(或丞)之下。员额不等,俱请简。掌审议有关部务之法令章制。详各部院参议条。


官名。元朝中书省设参议,掌管左右司文牍。明朝在布政司设参议,分领各道,位在布政使下;通政司也设参议,为通政使的佐官。清朝初年沿用明朝官制,也在布政司、通政司设参议;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的左右丞下设参议,负责审议有关部务的法令。民国前后两期的中央各部和高等军事机关也都设参议,由其长官委任,非定制,系闲差。见《元史·百官一·参议中书省事》、《明史·职官四》、《清史稿·职官六》。

猜你喜欢

  • 轻重九府

    官署名合称,周置,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史记·货殖列传》:“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注:“《正义》:《管子》云‘轻重’谓钱也。夫治民有轻重之法,周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

  • 太原府尹

    官名。太原府长官,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总领府事,为留守。同时,代北都牧行事。

  • 旗务使司

    官署名。清末奉天省所属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奉天省旗民事务。置旗务使一人,下设佥事、科员等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裁。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省。主

  • 右武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 部符

    官府文书名。宋朝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寺、监发往下级官府的公文,称部符。符末署:“符到奉行”。

  • 五威司命

    官名。省称司命。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监察上公以下,凡不用命者、大奸猾者、铸伪金钱者、骄奢逾制者、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谢恩私门者等皆在监察之列。以统睦侯陈崇任之。官名,王莽置,掌司上公以下官员,监

  • 行人令丞

    官名。秦置典客属官有行人。汉初沿置典客,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所属有行人令及丞。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行人令改称大行令,为大鸿胪的属官。其职掌与大鸿胪基本相同,只是所掌管的事有轻重之别。《汉书》颜师古注

  • 三式科

    官署名。金朝司天台下属机构。设官四人。参见“司天台”。

  • 三部判官

    官名。宋初盐铁、度支、户部皆置判官,以朝官充任,分掌三部诸案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即盐铁判官、度支判官、户部判官。宋初承五代之制,各设一人。乾德四年(公元966年)三部各置推

  • 武士

    (1)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见《汉书·惠帝纪》。(2)唐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改府兵士兵——卫士为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