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录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名。户曹长官。北魏公府、将军府置,依府主等级不同,自六品上至八品。北齐公府、州府置,自六品上至七品。隋朝亲王府、诸州府、左右领军府置,自从六品至从八品。高祖开皇三年(583)曾改为司户参军事,炀帝大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司农卿。
官署名。金朝置掌河仓漕运之事。章宗承安五年(1200)置于会宁府肇州。设提举领司事,䄮正五品,并兼本州同知。下设同提举一员,秩正六品,兼本州判官。勾当官掌催起运纲船。参见“漕运司”。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
即“帮办翼尉”。
官名。西晋置。《晋书·北狄传》: “武帝时,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迁赤沙都尉。”
官名。南朝宋置,为东宫侍从武官,员二人。南齐沿置。梁亦置,属太子左、右卫率,员一人,四班。陈同,八品,秩六百石。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积弩将军”。
见“十武将军”。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