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用于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政区名。明初沿元制采用“行中书省”之制。太祖丙申年(公元1356年)克金陵、七月置江南行中书省,治所在应天府。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其所属应天等十四府、徐州等四州直隶中书省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三国吴置,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参看“东观令”、“东观左丞”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畿置一员,掌本畿行政事务,下设畿正上士、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提倡华侨回国兴办农矿事业起见,于部内设立华侨兴办农矿事业委员会。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二月十六日公布的《华侨兴办农矿事业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本会由农矿部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侍御史知杂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