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右宰相
官名,辽朝置,为南宰相府之长官。掌佐国君理军国之大政。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辽朝置,为南宰相府之长官。掌佐国君理军国之大政。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宋太宗时置于诸转运司及沿边各路,以三班使臣或内侍充任,员各一至三人。掌监察部内官吏,亲军政、察边事。无事则每年回京入奏一次,沿边有警则随时驰驿上闻,例许风闻言事。神宗元丰元年 (1078) 定制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官名。北周置。《北齐书·源彪传》:“武平七年(576),周武平齐(彪),与阳休之、袁聿修等十八人同勑入京,授仪同大将军、司成下大夫。”正四命。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官名。唐朝中后期方镇使府军将,总兵权,任甚重,有都知兵马使、左厢兵马使、右厢兵马使、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宅内兵马使等名; 肃宗至德 (756—758) 以后,都知兵马使多为藩镇储帅。五
官名。商朝设此官,为天子六府之一。即《周礼·地官》的角人,掌以时征齿角。参看“六府”条。
官名。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置为东宫属官,主赞引之事,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三年,真宗即位而省。天禧二年(1018)又置,仍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仁宗即位,复省。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官名。南朝梁置,为郡县属官。职为迎接新任长官至治所。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簿记长,军衔为准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