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正四品。唐沿置为正四品上文散官。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976—984)初改正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1080)置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六部侍郎,从三品。哲宗元祐
参见“司卫上大夫”。
军事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在大中城市设置,以维持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曾在南京、北平、武汉、昆明等地设警备总司令部,其组织规模相当于较小的绥靖公署。惟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本省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
官名。西汉置。宣帝时,郑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发诸国兵攻破车师,迁卫司马,使护鄯善以西南道。官名,汉置。《汉书·郑吉传》:“(郑吉)数出使西域,由是为郎……至宣帝时,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因发诸国兵攻
官名。“牡”指公畜。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正三命;典牡中士一人,正二命。掌养公马之事,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参见“典牝上士、中士”。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最低一等者,开除公职人员之列,不再留用。
即“小司门上士”的省称。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