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职
清朝官场用语。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
清朝官场用语。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刍中士佐官,正一命。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洪范五行传》说:“田曹共畜养。”其职掌在于劝农。北齐于京县置田曹掾,紧接在户曹之后,而外县不设田曹,似京县田曹为分户曹之职,专司田宅之事。
官名。即骑曹参军事。官名。全称为骑曹参军事,简称为骑曹参军。隋、唐皆置。《新唐书·百官四上·骑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参看“骑兵参军”条。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见《晋书·姚泓载记》。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宫中女官名。见“司宾”。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见“资(1)”。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田猎及戍卫。《甲骨文合集》第三二九九二片 (反面):“以多田亚戍?”
官名。汉武帝时改甘泉居室为昆台,详见“甘泉居室令丞”。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