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之编、检、员外、侍读、中允为升任,以太常寺寺正、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 请旨升者,运使以知府升; 以保举记名升者,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侍讲等官升道、府,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论俸推升者、保送拣选记名升者。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之编、检、员外、侍读、中允为升任,以太常寺寺正、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 请旨升者,运使以知府升; 以保举记名升者,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侍讲等官升道、府,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论俸推升者、保送拣选记名升者。
官名。三国蜀置,尚书郎官名。亦作右选部郎。与左选郎、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见《三国志·杨戏传》。官名,三国蜀置,也称右选部郎,为尚书郎官之一,与左选郎、吏部郎共同掌管官吏铨选。《三国志·蜀书·杨戏传》:
官名。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部交阯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之事。参见“交阯清吏司”。
周朝边远地区的诸侯国君。《礼记·曲礼下》:“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郑玄注: “谓戎狄子男君也。”孔颖达疏: “小侯,谓四夷之君,非为牧者也。”1、东汉指有侯爵的外戚之子弟,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 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
①官名。又作“侍人”。春秋时亦称“阍”、“竖”。掌宫内侍卫、御车、守藏、主屦等事务。《左传·哀公十四年》: “侍人御之,子行杀侍人。”《谷梁传 ·襄公二十九年》: “阍,门者也,寺人也。” 三国魏、晋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见“县实业局”。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壶涿氏下士一人,掌治水虫。北周仿此职置弭妖中士,正二命;弭妖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贞观五年(公元631年)高昌王麴文泰入朝,西域诸国均欲文泰遣使入贡,太宗遣文泰之臣厌怛纥于前往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