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留官
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
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在其任差遣有人接替后仍命其回本司祗应,称为勒留。此种被勒留的吏人称为勒留官,仍可依一定选限出职。
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
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在其任差遣有人接替后仍命其回本司祗应,称为勒留。此种被勒留的吏人称为勒留官,仍可依一定选限出职。
①指“金印紫绶”。②“金紫光禄大夫”省称。(1) 金印紫绶的省称。汉制,相国、丞相、均金印紫绶。魏晋以后,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声望高者,诏加金章紫绶,称之为金紫光禄大夫。(2) 金鱼
官名。宋朝始置。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原诸王府侍读而置,又资善堂亦设,职掌均同旧制。明建文(1399—1402)中增设资德院为太子官属,置此官。成祖即位废。
官名。简称“假相”。战国赵置。代理相国。《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为假相国。”代理相国,行施相国之职权。《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为假相国。”
官名。金置,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设管勾一人,从七品,司吏一人。并有监兵百人,任薅养采斫之役。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仁宗皇庆元年 (1312),由隆镇上万户府改立。军士来自唐兀、贵赤、西域、钦察、阿速等色目卫军,亦包括部分汉军和哈刺鲁军。掌屯守大都围周各隘口。置都指挥使三员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汉代郡亦置决曹,有掾与史。决曹掾见《后汉书·郭躬传》,决曹史见《汉书·路温舒传》。其下有书佐,见《汉书·萧育传》。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或称法曹或称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北魏公府、将军府置,从六品上至从八品上。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置,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隋朝亲王、大将军、柱国等府置,正七品上至视正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城局书
官名。北魏置,掌管牲畜牧养事务。属尚书省。《北史·孝行传》: “(乞伏居)献文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一说与“都牧尚书”为同职异称。
官名,汉置,为郡国佐吏,为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兼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满语官名。汉译为“大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