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
官名。宋代置,掌管旗帜,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选用健壮军士充任。明代属旗手卫,专门执掌金鼓旗帜,随皇帝车驾出入,并守卫四门。
官名。明设此官,掌金鼓、旗帜和随驾出入等。《明史·职官五·旗手卫》:“帅力士随驾宿卫。”注:“力士专领金鼓、旗帜,随驾出入,及守卫四门,隶旗手卫。”
官名。宋代置,掌管旗帜,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选用健壮军士充任。明代属旗手卫,专门执掌金鼓旗帜,随皇帝车驾出入,并守卫四门。
官名。明设此官,掌金鼓、旗帜和随驾出入等。《明史·职官五·旗手卫》:“帅力士随驾宿卫。”注:“力士专领金鼓、旗帜,随驾出入,及守卫四门,隶旗手卫。”
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财物之处,后泛指官署,凡百官所居皆称府。汉朝沿称,如三公府、郡府。②官吏名。隋、唐、五代于中央诸寺、监、诸卫、东宫诸寺、王府、公主邑司、地方府州、镇戍关津等皆置,无一定职掌,盖为供
弹劾官吏的奏疏。也称弹章。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掌君王、王后饮食烹调,及宗庙祭祀、宾客宴享膳食制作。《周礼·天官》: “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官名,周设此官,掌王、后、世子的饮食和宗庙祭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乾隆四十年(1775)增设。四十六年以后增至八人,正九品。协掌唱赞礼仪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裁并礼部,遂裁。参见“读祝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官员。康熙十六年(1677)设,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以内务府郎中兼充,从三品。掌管关防,督率佐领审查人丁,办理应试,挑补披甲,监督领放俸饷,查报贤孝节义,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官名。明初户部陕西部、刑部陕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陕西部”。
官名。西魏、北周时有军事行动时临时设置,事迄即罢。尉迟炯伐蜀时,柳敏自吏部郎中任此职,掌军中筹略。唐、五代时置为节度使主要幕僚,掌本镇军符号令、军籍、兵械、粮廪、赐予等事务,权任甚重。唐德宗以后,常继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募集交州地区百姓所组成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