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留守

副留守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马副都总管,从四品。南宋于开封、大名府置,以掌兵官充任。元朝亦置,同于辽、金之制。明洪武十四年(1371)于中都留守司置,一人,正三品,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嘉靖(1522—1566) 中置兴都留守司,亦置如中都之制。


皇帝不在京都,置留守,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都政事。唐太宗征高丽,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其后,京都、西都、北都分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长史为尹,又置少尹,皆以少尹为副留守。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辽朝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位留守下、知留守事上。金朝诸京各置一人,从四品下,位同知留守事下,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元朝大都、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正四品,位同知下。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始置于中都留守司,左右各一人,后改一人,不分左右,正三品,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嘉靖十八年(1539)兴都亦置,与中都同。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

猜你喜欢

  • 印造盐茶等引局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造腹里和各行省盐、茶、矾、铁等引。隶于户部。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置大使、副使各一人。

  • 所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其长官称所长。如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即以所长为长官。详见“看守所所长”等条。

  • 别食

    北周封爵食邑制度。《周书·窦炽传》:“保定元年(561),(炽)进封邓国公,邑一万户,别食资阳县一千户,收其租赋。”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

  • 都承旨

    即“枢密都承旨”。

  • 节度孔目官

    官名。唐、宋节度使属官。唐朝以押衙充任,宋初因之。南宋临安府亦置。掌有关细务。

  • 典妇功奄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典妇功奄中士佐官,正一命。

  • 军机大臣

    官名。清朝军机处之长官。俗称“大军机”,又称“枢臣”。正式名称,初为“办理军机事务”,以后分为“军机处行走”和“军机处学习行走”二等。嘉庆(1796—1820)中期以后,又分别称“军机大臣上行走”和“

  • 礼房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于中书门下及枢密院,掌礼仪国信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于门下省、中书省,掌郊祀、朝拜陵庙等典礼之事。清朝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六房

  • 牧厂护军校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 户部右曹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常平免役之政令,以及坊场、河渡、水利、伍保、没官田产、义仓赈济之事。南宋分六案: 常平案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 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