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秦汉皆置,左弋又名佽飞,属少府,掌在上林苑弋射雁凫,有九丞两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官名,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武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蒲类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各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韦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汉朝诸王女皆封翁主,仪服同乡、亭侯。故王女皆称翁主。《汉书·匈奴传》:“冒顿常往来侵盗代地,于是高祖患之,乃使刘敬奉宗室女翁主为单于阏氏。”“老上稽粥单于初立,文帝复遣宗人妇翁主为单于阏氏。”注:“师
官场用语。五代后唐至宋朝,举人获准不经解试,直接参加礼部试,称为免解。或准免一次,或准永远免解。进士科及武举举人获永远免解者,称为免解进士。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允许应试者不经过解试而直接参加省试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
学校名。周朝置为王公贵族子弟之学府,即大学,高于小学一级。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束发受教,学习成年人的各种礼仪。《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
①官署机构统称。《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郑玄注: “百官所居日府。”②长官代称。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置参事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