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奥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出使德国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奥国(奥地利)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出使德国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奥国(奥地利)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西周、春秋战国时使节交往相互应对的言辞。《孟子·公孙丑上》: “我于辞命,则不能也。”《周礼·秋官·大行人》:“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齐置。太子中盾署长官,九品,员一人。参见“太子中盾署”。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为辅佐之臣,典致时奥,赤炜颂平,考声以律。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也写作雍厨长,汉置,掌供祭祀五畤之祭品及皇帝之膳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属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
参见“司武上大夫”。
即“东平兵马指挥司”。
即“东北面详稳司”。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
任官制度。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后仅用于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的授职。其余多不依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