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西周派驻各诸侯国的监察官员统称。《仲几父簋铭》: “仲几父使几使于诸侯、诸监。”监视诸侯的官。周武王灭商以后,对于商代原来的统治区域,采用周公的分化利用办法,封纣子禄父(武庚)为商后,留在商都,通过禄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明朝宫内教授宦官识字读书之所。宣德四年(1429)始设,选儒臣任教。命小内使入堂读书。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明洪武年间,太祖严禁宦官识字。后设内官,典簿书,掌文籍,以通书算小内使为之。永乐时,
官署名。御史台是官署,其长官是御史大夫,正三品,负责纠察百官。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唐朝建都长安,而洛阳也有“留台”,故称在洛阳的御史台为东台御史,在长安的御史台为西台御史。见《演繁露》。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外官俸满并入京官班内或他官班内升转铨补之法。外任降革起用之员併入单月开复应补班,统较奉旨日期选用,如指补之官与所降之级相同,即併入降补班选用。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选举制度。明朝科举制度,凡儒士可不经府、州、县学,直接参加乡试。
官名。三国吴置。吴大帝孙权赤乌八年(245),分武昌为左、右两部,各设督一人,统兵马,职权颇重。右部掌管自武昌上至蒲圻的军务,以吕岱任此职,迁上大将军。官名,三国吴置,掌武昌至蒲圻的军事防务。《三国志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的省称,秩比二千石,掌护乌桓胡,兼护鲜卑。属官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俸皆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安帝纪》:“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度辽将军耿夔救之。”又《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掌诸王出纳事务。仁宗景祐三年(1036),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遂只称管勾北宅所,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