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器局
官署名。明朝工部及各布政使司皆置,各设大使一人(工部所属正九品,布政司所属从九品),副使一人(工部所属初为二人)。掌造戟、节、角、锣、刀、盾、弓箭等。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造作军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官署名。明朝工部及各布政使司皆置,各设大使一人(工部所属正九品,布政司所属从九品),副使一人(工部所属初为二人)。掌造戟、节、角、锣、刀、盾、弓箭等。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造作军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官署名。清置,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掌理八旗合办事务,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验放六品以下官员;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次官(一说司仓置中大夫,此职为司仓中大夫属官),佐司仓下大夫掌各种谷物的贮存、保管、加工、使用和借贷。员一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
官名。①职掌、品级同“左积弩将军”,参见该条。②即“太子右积弩将军”。
官名。春秋战国置,为一里之长。主里政,检举善恶。秦及西汉沿置。东汉又称里魁。北魏亦置,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每坊内有七、八百户或千户以上,设里正一人,下有二吏; 原为流外四品,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北齐沿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秩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