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司马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军司马旅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军司马旅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吏员名。宋于殿中省六局均置。员额二至六人,以手分或前行吏员为之,掌办局内事务。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都官曹,“掌畿内非违得失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小胥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乐胥中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粮饷服装等事务。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三国蜀置,为郡县佐吏。汉朝郡县设立学校,置掾、史、经师等官,而蜀又增置孝义掾,掌教化,与教化史、行义掾都是教导民众行仁孝礼义的官吏。掌教化之吏。见“郡教化史”。
官署名。清末中央政务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督办政务处设。次年併入内阁。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研究奉旨交议事件,请旨裁夺。置政务大臣,无定额,由军机大臣、大学士兼充。参预政务大臣,各部尚书兼
官署名。隋朝光禄寺置,有令二员、丞四员,又有掌酝五十员,文帝开皇三年(583)改隶司农寺,十二年复隶光禄寺。唐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掌供五斋、三酒; 凡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弊; 进御,则供春暴、
见“海道都漕运万户府”。官署名。元置,见“海道都漕运万户府”。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置,为明初诸道监察御史之一。设三、五人,秩正七品,掌监察百官。以时巡按所部,追核刑名,照刷卷宗;并协管在京吏部、金吾卫、旗手卫、直隶苏州府卷宗照刷工作。永乐元年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