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坊局
官名。即太子内坊局。
官名。即太子内坊局。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秋,《幼主诏旨》封实天福吉春林为正总朝医,为天朝典官。可能是前期所置国医的易名。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就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国医”。
即“转运司”。
即“莫弗纥”。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吏治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 均许应诏对策。
官制用语。宋朝非科举中第,而由军班、进纳、捧香恩例、上书献策、勤王、守御、捕盗、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包括公人、吏人、作匠、技术人(如医人) 出身者,皆属杂流。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破格迁横行者,恩数、
见“总理衙门章京”。
官署名。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以所收供营缮之费。隶工部。成化七年(1471)始置,于芜湖、沙市、杭州等地。后南京之龙江、大胜港、卢沟桥、通州、白河口等地亦置。计有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龙江(
官名,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中书著作郎置,属秘书省。一说元康元年改。南北朝因之。详见“著作郎”。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公布《临时法制院官制》,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其任务是
官名,西汉武帝置,掌整理古籍,编写订正。《汉书·艺文志·序》:“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迄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