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牧署
官署名。隋朝太仆寺置,有令二员、丞三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牛羊署,以其事并入。唐朝沿置,有令三员、丞六员,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供太常寺廪牺署、殿中省尚食局,又有监事八员、主酪七十四员、驾士百六十员等。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明建文 (1399—1402)中,于太仆寺增置,永乐 (1403—1424) 初废。
官署名。唐朝太仆寺所属有典牧署,“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其官有令、丞、监事。见《新唐书·百官三·典牧署》。
官署名。隋朝太仆寺置,有令二员、丞三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牛羊署,以其事并入。唐朝沿置,有令三员、丞六员,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供太常寺廪牺署、殿中省尚食局,又有监事八员、主酪七十四员、驾士百六十员等。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明建文 (1399—1402)中,于太仆寺增置,永乐 (1403—1424) 初废。
官署名。唐朝太仆寺所属有典牧署,“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其官有令、丞、监事。见《新唐书·百官三·典牧署》。
官名。见“公府墨曹”。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右宫伯中大夫属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五二○《宋永贵墓志》: “大象元年(579),任右宫伯右侍散二命士。”即“右侍中士”的别称。
官名。南齐置。武帝永明三年(485)省,四年复置。隶少府。官名。南齐少府所属有署,以丞为主官,掌铁器的锻冶。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收发文件。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置,在伊阳(今河南嵩县西南),有监、副监、丞各一员,监作四员,掌采伐材木。②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清朝官员穿用行服之一。又称缺襟袍。行袍同长袍类似,只是大襟右下角比左面与后面剪缺一尺。为了骑马时穿用便利。主要为行军或旅行时穿用。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有些爵位的封邑不在自己政权的辖区内,被准许在其它郡县享受国租收入,称寄食。北魏临准王元彧就被准许寄食相州魏郡。北周武帝保定二年(562) 下诏: “比以寇难犹梗,九州未一,文武之官
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凡官吏因公失误或无实犯赃私而受到降革留任、离任、夺衔、夺资及摘翊等处分者,可以纳捐坐补原缺,称为捐复。旧例,官吏缘事受处分,非数年无过,不得开复。乾隆(1736-1795)中,初
即“小内史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亦称功论郎中。南齐、梁、陈沿置。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资深者称侍郎,梁六班。参见“功论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