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勾销、校核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簿帐,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职事归比部。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北宋置,为无品武阶官,位在三班借差下、大将上。徽宗政和(1111—1117)后,改名下班祇应。官名。宋朝设此官,为最低级的供奉武官,在三班借职之下。参看《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①十六国前凉置。《晋书·张轨传》: “征九郡胄子五百人,立学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视别驾。”② 十六国汉置。《晋书·刘曜载记》,“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
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左传·哀公十三年》:“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
见“司矢”。
参见“右庶子”。官名。隋朝分庶子为左右。右庶子统典书坊。唐代置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副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见《隋书·百官下》、《新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官名,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意即千人之长,掌千人。《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辅佐)小王、相、都尉、当户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即“笔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