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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案

官署名。①北宋前期宣徽院所属机构。掌诸司使至内殿崇班等武臣及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名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②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名籍,库务月帐,及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史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名帐,刑狱、造船、捕盗、户绝资产、禁钱等事。神宗元丰改制罢。③宋朝县衙下属机构。徽宗崇宁三年(1104),始于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视兵部。④宋朝大宗正司所属机构。徽宗宣和四年 (1122) 置,掌行宗室差亲事官、兵士等事务。⑤南宋临安府所属机构。职掌视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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