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曹清吏司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如伍长、两司马、卒长等。简称乡官。参见“乡官”。
宋朝殿前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分别俗称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为三帅。
官名。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参谋总部演变而来,属军事委员会。执掌军令,筹拟作战计划及后方勤务,搜集情报及管理参谋人员、陆军大学及驻外武官。设部长一人,上将级;次长一人,中将级。军令部的内部组织设一室三厅
宋朝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等库的简称。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七品,佐监正、监副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后因监正、监副不常置,以监丞署职,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
兵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物。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见“巡捕”。
官名。南朝梁诸州置,流外三品勋位,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