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东汉置,指左都候和右都候,皆属卫尉,俸均六百石,掌领剑戟士在宫内巡逻;天子有所收考,左都候则缚之置车上,盖以马皮,送应送诏狱。右都候吏员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吏员二十八人,卫士三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官名,汉置,由宦者担任,俸六百石,掌药。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见“押队”。军职名。北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按当时以五十人编成一队计算,其所统兵额为一千人。地位在部将之上,是正将和副将的助手,虽亦简称押队,其性质与作为队的统领官的押队
官名。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二员,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即“爱惜喇库哈番”。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务”。
官名,东汉置,为郡县佐吏,掌佐掾主祠祀事。东汉常山国元氏县令下有祠仁德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仁德史为郡吏。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
即“三司勾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