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国史
官名。北魏置,西魏沿置。掌修撰国史,除著作郎外,多以中书、集书省官兼领。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掌修国史,隶国史院。辽朝国史院亦置,职掌同。
官名。南宋始置。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命国史院以宰相提举,置修国史、同修国史共二员。修国史是在宰相提举之下,与同修国史共同具体掌管修史之事。其地位高于编修官。辽国史院亦置修国史,其地位在监修国史、史馆学士、史馆修撰之下。金国史院在监修国史之下亦设修国史与同修国史。
官名。北魏置,西魏沿置。掌修撰国史,除著作郎外,多以中书、集书省官兼领。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掌修国史,隶国史院。辽朝国史院亦置,职掌同。
官名。南宋始置。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命国史院以宰相提举,置修国史、同修国史共二员。修国史是在宰相提举之下,与同修国史共同具体掌管修史之事。其地位高于编修官。辽国史院亦置修国史,其地位在监修国史、史馆学士、史馆修撰之下。金国史院在监修国史之下亦设修国史与同修国史。
官名。南朝宋公府设中直兵参军,典领亲兵。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中直兵参军,陈沿置。北齐王府亦置此职。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置,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下,掌侍从备顾问,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三品贴职。南宋因之。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置
官名。唐朝太常寺太医署置一员,从八品上,掌以针灸之术教授针生。医学学官名。唐置,属太医署。员额一人,从八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所教针生,员额二十人。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缮写满、汉文的题本。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由关系司承办,具稿呈堂官阅后,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设堂主事满三人,汉军一人,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经承十四人。
司天散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秩从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上,称校景(影)郎。见《金史·百官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帅,掌领兵马征伐。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置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置,属廷尉。专主刑狱。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四品中。因负责直接审理刑狱案件,颇受孝文帝重视,由其亲选。亦简称“司直”。后罢。至孝庄帝时复置司直,仅名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负责绘制军事地图。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下设经理委员、艺师、科员、艺士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