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内司大使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汉朝为郡县掾吏,主收捕盗贼事。晋朝亦置。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捕盗贼事。《汉书·张敞传》:“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注:“师古曰:贼捕掾,主捕贼者也。”其后,晋沿置。《晋书·职官志》:“县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
宋朝显文阁省称。
选举制度。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320),“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晋书·石勒载记下》)石勒建初二年(331)又下书令公卿百僚岁荐廉清一人,答策上第者拜
清末规定,海军管轮机之官自管轮副将以下,依次有管轮参将、管轮游击、管轮都司、管轮守备、管轮千总、管轮把总、管轮把总候补各职;北洋政府规定,海军除指挥作战的官佐有等级规定外,轮机系统另有等级规定,自轮级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有时亦率众出征。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机密文书,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呈部事体之文件、函电,稽核京外办理学务职官功过及其任用、升黜、更调并掌检定教员等事。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二
官名。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之官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有“宫厩令”。
内官名。皇帝嫔妃。唐朝内官置为九嫔之六,正二品。宋朝为内命妇之一,位修容下、充仪上,正二品。金朝亦为九嫔之六,正二品。女官名。隋唐金皆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修,也写作“脩”。见《新唐书·百官二·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