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殿学士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
官名。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各主一部文书。由郡吏充补,满一岁更替。官名,汉置,每郡一人,各掌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参见“司经局”。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郎中”。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学官名,汉置,掌教授鲁诗。汉朝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毛四家、齐人辕固(即辕固生)所传授的叫《齐诗》,鲁人申培所传授的叫《鲁诗》,燕人韩婴所传授的叫《韩诗》,鲁人毛亨所传授的叫《毛诗》(始于鲁人毛
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主租赋之事,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见“科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