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官
吏名。宋朝太常寺置,掌供办祭器等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光禄寺,掌膳食供应之事,员额十五人。元丰改制后废。
吏名。宋朝太常寺置,掌供办祭器等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光禄寺,掌膳食供应之事,员额十五人。元丰改制后废。
官名。① 唐朝王府属官,置一员,正七品上,掌其府土功、公廨等事。②唐朝地方属官。三都各置二员,正七品下; 大都督府各置一员,正七品下; 中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上; 下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河津
官名。①唐朝有翰林学士承旨,五代有殿前承旨、枢密院承旨,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旨。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 (940)除翰林学士承旨外,殿前承旨改为殿直,枢密院承旨改为承宣,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
官名,汉置,京辅都尉,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守:兼任。《汉书·王尊传》:“于是凤荐尊,征为谏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参看“守”条。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以左中散大夫改置,为从五品寄禄官。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十四阶。金从三品下;元从二品,宣
即“协律郎”。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征伐。《三国志·蜀书·先主传》:“秋,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表于汉帝曰:平西将军都亭侯臣马超、左将军长史领镇军将军许靖……”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李昇期等三人及第。
官署名。宋置,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岁有定数,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检踏官六员、称铜官一员、催纲官一员。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坑冶司》。
参见“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