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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术官

官名泛称。唐朝为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太仆寺、左春坊等部门具有天文、音乐、医术、阴阳卜筮等专门技能并管理该事务的官员的通称。分本色出身与非伎术出身两种。以伎术起家出仕者为本色出身,其叙迁有限制,不得任清要官职。武则天神功元年(697)规定,由天文出身者进官不得过太史令,由音乐出身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由医术出身者不得过尚药奉御,由阴阳卜筮出身者不得过太卜令; 其他伎术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亦不再进阶。非伎术出身而其才堪任伎术官者,出任伎术官后,迁叙劳考可不拘本色伎术官之例。宋朝包括翰林医官院及太医局医官,司天监、太史局及翰林天文院之太史令至挈壶正,翰林院书艺、图画奉御至待诏等官员。通常只于本部迁转,其落伎术官头衔而任京官者,遇恩泽只转阶或加勋,不得授朝官。


以专门技术而供职的官员。唐制,凡太史令以下掌天文历法之官,太乐、鼓吹署令以下掌音乐之官,尚药奉御以下的医术官,太卜令以下的掌阴阳卜筮之官,司膳署令以下的掌调制膳食之官,统谓之伎术官。宋制,凡司天监、太史局、翰林天文院太史令以下掌天文历法之官,翰林医官院及太医局所属掌医术之官,翰林院书艺、图画奉御至待诏等官,统称为伎官。伎术官的地位较一般掌理政务的官为低,其升迁的限制也较严格。参见“伎术官的任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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