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顺治四年 (1647) 改原城门指挥千百户设,又名 “城门千总”。时隶兵部职方司。康熙十三年(1674),改隶步军统领,额定三十二人,分守内外十六门,每门二
官名。亦称“司文郎”。南朝梁武帝普通(520—527)中置,直寿光省,为皇帝的文学侍臣。《梁书·文学·任孝恭传》:“高祖闻其有才学,召入西省撰史。初为奉朝请,进直寿光省,为司文侍郎,俄兼中书通事舍人。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常寺的太乐署,掌乐舞承应之事。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二人,从六品。唐改正六品。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仪局。掌宾客朝
官名。西晋置,分东、西、南、北四部,掌督漕运,隶大司农。东晋省。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