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市师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官名,辽朝置,掌监察。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亦号大论。
清朝对非宗室封公爵者之称呼。清制,宗室封爵有镇国公、辅国公等,谓之国公。此外,对功臣及外戚之封爵有九等,第一等为公,以别于宗室封公者,又谓之民公。
官名,辽置,见“著帐户司”。
即“帮办翼尉”。
参见“候官”。
汉朝从太学中选任官吏的考试。汉武帝时根据公孙弘的建议,制定法律,规定博士弟子员每岁课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如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成绩低劣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
郎官别称。因执楯侍卫于宫陛侧,故名。《史记·滑稽列传》:“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官名。秦置,属郎中令,掌执盾在殿陛侧侍卫的官员。
官名。明代置于州县,掌税收之事。参见“税课司大使”。
专科学校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庆亲王奕劻在筹办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之时,即与顺天府日本警务衙门事务长官川岛浪速订立合同,创办警务学堂,隶工巡总局,这是我国警察教育的开端。警务学堂以川岛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