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
官名。汉置,为五利将军的简称。详见“五利将军”条。
官名。汉置,为五利将军的简称。详见“五利将军”条。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名,汉置,为蚕官令之副,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详“蚕官”条。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五品。十三年,改置一人。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西晋少府属官,东晋省。南朝梁、陈皆置,隶太府卿,梁流外三品勋位。北齐为太府寺左藏署长官,从八品上。隋朝沿置,有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为正六品。唐朝置三员,从七品下,掌钱帛、杂彩等
官名,也写作“雍太宰”。西汉置,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注:“如淳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
见“京通十三仓场监督”。
官名。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部、司、处三级。部副官四人,俱以正参领(正三品)以次军官充任,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承政、军制、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军牧二司各设一人,以
即首相,揆,掌管,管理。宰相为总百事之官,常数人担任,居首位者称首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