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秩俸禄等级。西汉多指县丞、尉一级的长吏。东汉则多为中央政府各机构的丞、尉、长、相,小县县长、侯国相等。月俸四十五斛。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用为俸禄等级。公府东、西曹掾,尚书左右丞、尚书郎、太子食官令、太子
官署名。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顺治(1644—1661)初设,十一年(1654),以十三衙门取代之,十八年复设,遂为定制。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具体负责宫廷
即“小御正上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仪,掌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魏有司仪官,北齐因之置司仪署,属鸿胪寺。有令及丞,所属有奉礼郎三十人。隋沿置,有令二人,所属有掌仪二十人。唐制以门下省所属的典仪掌赞导仪节,司仪署令一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所有南面军民政事、刑狱诉讼无所不统。《辽史·萧孝忠传》:“国制,以契丹、汉分北、南枢密治之。”辽设司分治汉人,始于太祖时之汉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司计。
散官名号。北宋始置。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留守、节度、观察判官。从八品。金再置为文散官,以授正七品下文官。元朝沿置
专差御史名。金代临时派遣御史微行州郡,称为暗察御史。《金史·选举志》记大定十年(公元1170年)世宗对宰臣说:“今天下州县之职多阙员,朕欲不限资历用人,何以遍知其能。拟欲遣使廉问,又虑扰民而未得其真。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