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兵万户府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各地地主(主要是汉人)组织地方武装,抵抗农民起义军,自称义兵。惠宗至正十四年(1354)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免除其差役。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有建置,迄于元亡。
官署名。元末各地建立的反对农民起义的地主武装,元廷称之为“义兵”,设万户府以管理之。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诏河南、淮南两省各设义兵万户府;五月,设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次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府;十二月,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各地地主(主要是汉人)组织地方武装,抵抗农民起义军,自称义兵。惠宗至正十四年(1354)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免除其差役。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有建置,迄于元亡。
官署名。元末各地建立的反对农民起义的地主武装,元廷称之为“义兵”,设万户府以管理之。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诏河南、淮南两省各设义兵万户府;五月,设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次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府;十二月,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即“河吞大”。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唐肃宗时置衙前射生手千人,谓之左右英武军,也叫供奉射生官、殿前射生军等,分左右厢,故称殿前左右射生军,负责保卫。其官为大将军,即由大将军统帅。参看《旧唐书·职官三·左右神武军注》、《历代职官表·历代职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用为医官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年二(1112)重定医阶官,换为翰林医正。医官寄禄阶。宋置,政和二年(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见“昭玄寺”。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置,隶礼部。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设满、汉署正各一人; 满、汉署丞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经承四人,署史长十六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 每卒长二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为卒长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官署名。元朝军府。秩从三品,统军五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从三品; 副万户一员,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