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县长任用法》的规定,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一、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
秦、汉官府小吏,因俸禄微薄,故名。秩皆百石以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名秩簿》,斗食月俸十一斛; 一说,斗食者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1、官员俸禄的等级名。《汉书·
官署名。宋哲宗绍圣二年改图画院为图画局,为宫廷绘画官署,掌宫廷绘画事。详见“图画院”条。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
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改府的州,其州院亦改称府院,职掌则相同,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府院则为司录参军。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参见“州院”。
①官署名。(1) 西魏、北周设地官府,以大司徒卿为长官。详“地官府”。(2) 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 (705)户部改名,神龙元年复旧。后世即以为户部或其长官别称。(3) 太平天国吏
做官。《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
①官名。掌农政。《吕氏春秋·季冬》: “命司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②大司农、司农寺、司农卿的简称。③户部尚书的别称。官名,汉武帝改大农令为大司农,掌钱谷、仓储、盐铁、均输等。其后,历代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