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中央裁判所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裁判所”,并已呈请大总统交付法制局审定。但未正式成立。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裁判所”,并已呈请大总统交付法制局审定。但未正式成立。
官名。即皇城使。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园池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御苑园池之事。所属有桑园部丞,专掌桑园。
学官名。金始置府学教授,元沿置于散府,秩从九品。明清亦置,明制秩从九品,清制秩正七品,掌府学生徒训迪之事。参见“教授”。
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五品,员额一人。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四品。
官名。即工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工部侍郎”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明清两朝县设三班六房,概指科室吏役。三班即皂班、壮班、快班;六房即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
阍人别称。春秋置。掌早晚开闭城门。《论语·宪问》: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邢昺疏: “晨门,掌晨昏开闭门者,谓阍人也。”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东、抚南、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西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