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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府尹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皇太子为之,为临安府长官。九年罢。


官名。南宋迁都杭州,升杭州为临安府,正官有尹、少尹,不常置,乾道年间曾以皇太子领尹事,少尹每日接受民间词讼,隔日率僚属至东宫禀事,通常以知府主持府事,知府带浙西安抚使衔,职掌同开封府。副职有通判二人,所属有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人。府内分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其中户案又分上中下三案),此外又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拆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局、修造司,各治其事。置吏有点检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磨勘主押官、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押司官、前后行守分,贴司。参见“开封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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