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制以旗手卫隶銮仪卫,有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陈设卤簿、乐器及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更值之事。
官名。南诏官,大府主将。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名。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多置有译长,或分左、右。《汉书·西域传》卑陆国有左、右译长各一人。官名,汉朝时西域卑陆国等置,掌语言、文字翻译。《汉书·西域传·卑陆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
村公所的组成人员。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设置,见“村公所(2)”。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库藏司”。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郡,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晋朝始置,一品。南北朝沿置。南朝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为九等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掌木局事务。
①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伯”省称。金朝初年置,位郡侯下,正、从四品,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郡伯。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地官府民部。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下设小县伯下大夫、小县伯上士
官名。金朝在诸府镇都军司都指挥使一员,正七品,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叛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武官名。金置,见“都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