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委员会交通委员会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
①地方正职政务官。《管子· 立政》: “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国语·齐语》: “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韦昭注: “官长,长官也。”②春秋战国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次序; 其最先者。《左传· 隐公十一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军官之班秩、阶品、封赠、袭荫,以及官佐之任职,凡军官、官佐并领其籍。辖任官、赏赉、考绩、旗务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四人,科员四十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
指皇帝的祖母。《汉书·文三王传》:“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注:“师古曰:大母,祖母也。”大,通太。共王为李太后子,平王为共王子。《旧唐书·宪宗皇后郭氏传》:“
官名。金置,属太府监。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所属有本把。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