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采山提领司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参见“都统司”。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主管一邑的行政官长。《国语·齐语》: “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管子·小匡》: “桓公曰: ‘五鄙柰何? ’管子对曰”:“‘六轨为邑,邑有司”。官名。春秋时齐国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造舰事务。
官署名。秦朝已设。西汉沿置,职掌制作郊祀宗庙音乐及采择民间歌谣,管理宫廷歌舞艺人,制作乐器。隶少府。(一说初隶太常所辖太乐令,武帝时始分立,改隶少府)武帝时规模较大,置于上林苑中。设令一员、丞三员,又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①夏、商、周一方诸侯的首领。《礼记·王制》: “千里之外设方伯。”郑玄注: “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②唐朝以后地方长官泛称。《历代职官表·总督巡抚 ·汉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四年(公元1914~1915年)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设指挥使,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职掌不详。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又称工程局,清代原属海事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经费由征税和海事两部支出。掌理关于征税部的土地、建筑物和海事部的灯台、灯台船、机械等的技术工作。本部设于上海,长官为总营造
官名。北魏置,楼禀曾任此职。隋朝为太子宫门局长官,置二员,从六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太子宫门监。参见“宫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