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人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满、汉各一人,皆由工部拟定正陪,钦派充任,每年一更代。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其秩分别为从七品下与正八品下,掌警卫宫廷。
官制用语。指官吏因患病而请假。《北齐书·崔㥄传》: “(崔瞻)转尚书吏部郎中。因患取急十余日,旧式,百日不上解官,吏部尚书尉谨性褊急,以瞻举指舒缓,曹务繁剧,遂附驿奏闻,因而被代。”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之一种。宣统元年(1909)置。由本局议员按十分之二比例互选,任期一年。除行使一般议员权力外,得常川到局办事,协助议长、副议长处理会期外有关咨询、人民陈述等事宜。
官署名。即内教坊,唐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改此名,以宦官为使; 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内教坊。官署名。即内教坊,掌女乐。唐武德后,在禁中置内教坊。武后如意元年,改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见《新唐书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下令营建,七年建成,中设译经堂、润文堂。八年,改名传法院。掌翻译佛经。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太平兴国五年,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中为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
官名,西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掌帅郎中骑郎(骑郎中)守护宫殿门户,出充车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郎中车将”条。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左、右两翼额设之职官,由本翼四旗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