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东征都统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矿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奏设。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置总理、协理并矿师等。总、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职掌全省已开、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顾问应对、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以)彭城张昭、广陵张紘、秦松、陈端等为谋主。”谋主即谋士。
唐、宋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合称。以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及他官知制诰掌外制,故称。唐宋两朝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两官的合称。翰林为内制,掌起草内廷书诏;中书舍人为外制,掌起草中书制诰。他
即“管粮同知”。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非常制,统领南京道诸路兵马。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名。南朝梁、陈置。见“纸官令”。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