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尉
北齐京师清都郡所置左部、右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后部尉的合称。分属于邺、临漳、成安三县,邺令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临漳令领左部、东部二尉,成安令领后部、北部两尉。典军事,负责京师治安管理,下设经途尉、里正以佐其职。从九品。
北齐京师清都郡所置左部、右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后部尉的合称。分属于邺、临漳、成安三县,邺令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临漳令领左部、东部二尉,成安令领后部、北部两尉。典军事,负责京师治安管理,下设经途尉、里正以佐其职。从九品。
官名。金置,属国史院,员额三人,掌编修《辽史》之事。
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依官爵品阶的高下,而用不同颜色的丝带作为标志。汉朝制度,皇帝、皇后用黄赤绶,黄、赤、缥、绿、绀五采(一说为黄、赤、缥、绀四采)、太子、诸王用纁朱绶,赤、黄、缥、绀四采; 相国用绿綟
参见“住俸”。
官署名。清朝顺治(1644—1661)初年设。掌陈设御用武备、修造器械及赏赐支放诸事。以三旗侍卫三人综理。属官有员外郎四人,笔帖式十五人,库掌三人,库守二十四人。顺治十一年(1654),改为兵仗局。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
官名。亦称“甲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六品官二十四人。每人辖定琫五人。遇有缺出由定琫升补。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见“秉仪”。
见“提调”① 。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 置,分为汴东、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贞元三年 (787)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宪宗元和五年 (810),诏盐铁使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上都留后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米、茶、盐、鞵、酱、傔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