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场
在今四川资中县西北七十里高楼乡。清光绪 《资州志》 卷3: 高楼场 “在州西七十里”。
在今四川资中县西北七十里高楼乡。清光绪 《资州志》 卷3: 高楼场 “在州西七十里”。
1917年改漠河设治局置,属黑龙江省黑河道。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以河为名。1928年属黑龙江省。1947年撤销并入呼玛县。1981年复置,移治西林吉镇 (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在黑龙江省西北
明洪武八年(1375)分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置,属酉阳宣抚司。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美沙乡(司城街),十七年(1384)属四川布政司。辖境相当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部地。
明洪武间置,属都匀卫。治所即今贵州独山县西南下司镇。弘治八年(1495)属独山州。清属都匀府。后废。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置,治今贵州省独山县西南下司。属都匀卫。弘治七年(1494年)改属独山州
又名天池山。在今陕西石泉县西四十里。《方舆纪要》卷56石泉县:池山“山顶有池,不溢不涸,谓之天池”。
在今湖北荆门市南。《清一统志·荆门州》:古宛城 “在荆门州南六十里。《旧志》: 魏立荆州,理宛城。即此也”。
今河南开封县南。《列子·汤问》 卷5: 北山愚公欲率其家平山以通往来。其妻疑难曰: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注: “魁父,小山也。在陈留界。” 即此。
唐宝应元年 (762) 置,为党项部落州,属秦州都督府。在今甘肃泾川及陕西陇县一带。唐末废。
在今浙江湖州市城区。《清一统志·湖州府一》: 镇霅楼 “旧名消暑楼,唐贞元中节度使李词建。杜牧有诗。宋淳祐中知州高衡孙改名镇霅”。
又作哈木。治所即今西藏日喀则市西南帕中。“帕克仲”,藏语意为隐暗村。
亦作斗门。即今江苏无锡市西北陡门桥。